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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职责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07日10:11:09 138次浏览
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职责

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职责

 

(一)学习传达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关工委的决策部署、工作要求,提出贯彻落实意见。

(二)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提出关心下一代工作阶段性发展规划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。

(三)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调查研究,突出抓好青少年思想状况调查,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。

(四)了解青少年成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,掌握弱势青少年群体的特殊困难,配合相关部门研究解决。

(五)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,提出意见建议。

(六)配合相关部门(单位)开展经常性青少年培养教育、关爱保护等专项活动。

(七)统筹协调关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,形成合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。

(八)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组织开展理论研究。

(九)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服务,打牢关心下一代工作基础,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。

(十)抓好对“五老”的关爱服务工作,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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